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 具有 2 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 300 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近 3 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40 万元;
(二)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 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 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 财子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 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四) 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五) 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 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六) 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