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读长盛
日约理财知识
周约有奖活动
一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常见套路
①夸大收益:以“大数据诊股”“推荐”“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②咨询收费: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服务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
③诱导交易:诱导投资者参与新品种投资,推荐外汇、贵金属、石油、邮币卡、大宗商品,或者境外指数等新型投资产品;
④非法软件诈骗资金:诱导投资者下载非法交易软件或APP注册开户,并入金参与交易;
⑤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⑥编造虚假项目: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的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⑦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一掷千金,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著名报刊等发布广告、制造虚假声势;
⑧利用亲情诱骗: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好友加入,扩大非法集资规模。
二非法证券期货带来的危害
干扰正常的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影响、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
参与者面临无法挽回的损失(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者风险自担)。
三
防范风险理性投资,学会“六要六不要”
【六要】
○要学习证券期货投资知识;
○要熟悉法律法规政策;
○要保持理性投资心态;
○要抵制高额回报诱惑;
○要核实机构资质;
○要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六不要】
○不要抱有一夜暴富幻想;
○不要轻信保本保底承诺;
○不要迷信内幕小道消息;
○不要相信电话短信蛊惑;
○不要偏信软件“专家”荐股;
○不要转账汇款个人账户。
四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