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投资新规有什么影响?
《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
《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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